青县村治模式——农村防腐倡廉机制理论研讨会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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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村治模式”受到了中纪委、中央有关部委和全国著名院校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4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省纪委联合在北京举办了“青县村治模式——农村防腐倡廉机制理论研讨会”,中纪委、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14位专家学者,对“青县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据介绍,青县针对有些农村党支部领导乏力、民主参与渠道不畅、村“两委”矛盾突出、少数村干部不廉等问题,从调整村治结构和改善工作方法入手,自2003年在全县农村推开了“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的村治模式(本报曾在去年11月9日一版报道)。这一模式改变了过去由党支部或“两委”“议行合一”为民做主的体制构架,明确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在村庄和村庄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重新调整村内各组织职能和职权,规定村民会议是村庄权利组织,拥有对村庄重大事物的最终决定权。在这种模式中,村代会是议事组织,经授权代村民会议行使日常决策、监督权;村委会是办事组织,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执行村民会议和村代会决议以及日常村务管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负责组织协调村内各组织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正常运转,领导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青县还改善农村传统的工作方法,调整农村党支部领导方式,强调党支部在政治上总揽全局,协调村代会、村委会抓民生、抓民心、抓民主。在具体实施中,他们加强对村民代表的培训,增强村民代表参与决策的意识和能力。5年来,青县农村党组织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有效消除了“两委”矛盾并改善了干群关系;职责明确、权限明确的村级组织分权制衡机制,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民主监督的环境之中,规范了农村干部行为,增强了农村干部的自律意识,信访量以及村干部违纪案件也明显下降;干部群众心齐气顺、村民集思广益搞发展,青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2842元上升到去年的4018元。
与会专家在进行研讨时认为,“青县村治模式”完善了村级治理结构,把党的组织领导融入村民自治体制,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办事三者辨证的统一和有机的结合,促进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执政观念的改变,体现了村级权力运行分权制衡原则,确保了村民参与村务的广泛性、有效性和制度的常规化,有效维护了村民利益,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这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精神要求。这种模式是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一种新探索,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村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一个成功实践;为推进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创新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提供了新的思维;为解决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矛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经验。
专家指出,青县应以现有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不断地创新,始终保持党组织的活力和领导核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游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石锡贵参加了研讨会。(转载《沧州日报》)
#####2-##### 青县村治模式——农村防腐倡廉机制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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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村治模式”受到了中纪委、中央有关部委和全国著名院校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4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省纪委联合在北京举办了“青县村治模式——农村防腐倡廉机制理论研讨会”,中纪委、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14位专家学者,对“青县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据介绍,青县针对有些农村党支部领导乏力、民主参与渠道不畅、村“两委”矛盾突出、少数村干部不廉等问题,从调整村治结构和改善工作方法入手,自2003年在全县农村推开了“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的村治模式(本报曾在去年11月9日一版报道)。这一模式改变了过去由党支部或“两委”“议行合一”为民做主的体制构架,明确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在村庄和村庄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重新调整村内各组织职能和职权,规定村民会议是村庄权利组织,拥有对村庄重大事物的最终决定权。在这种模式中,村代会是议事组织,经授权代村民会议行使日常决策、监督权;村委会是办事组织,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执行村民会议和村代会决议以及日常村务管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负责组织协调村内各组织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正常运转,领导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青县还改善农村传统的工作方法,调整农村党支部领导方式,强调党支部在政治上总揽全局,协调村代会、村委会抓民生、抓民心、抓民主。在具体实施中,他们加强对村民代表的培训,增强村民代表参与决策的意识和能力。5年来,青县农村党组织焕发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有效消除了“两委”矛盾并改善了干群关系;职责明确、权限明确的村级组织分权制衡机制,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民主监督的环境之中,规范了农村干部行为,增强了农村干部的自律意识,信访量以及村干部违纪案件也明显下降;干部群众心齐气顺、村民集思广益搞发展,青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2842元上升到去年的4018元。
与会专家在进行研讨时认为,“青县村治模式”完善了村级治理结构,把党的组织领导融入村民自治体制,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办事三者辨证的统一和有机的结合,促进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执政观念的改变,体现了村级权力运行分权制衡原则,确保了村民参与村务的广泛性、有效性和制度的常规化,有效维护了村民利益,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这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精神要求。这种模式是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一种新探索,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村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一个成功实践;为推进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创新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提供了新的思维;为解决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矛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经验。
专家指出,青县应以现有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不断地创新,始终保持党组织的活力和领导核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游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石锡贵参加了研讨会。(转载《沧州日报》)
青县村治模式——农村防腐倡廉机制理论研讨会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