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项目的特许权、营运权和收费权可作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昨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稿)》中透露出这一信息,这将令私人、民营资本投资景区更加方便。“旅游业要成为全民创业的重要阵地。
此次,《意见》中规定: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可以出让和转让,收益专项用于旅游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经银行评估认可,旅游景区项目的特许权、营运权和收费权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对投资开发和经营旅游景区及配套设施的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当地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或以奖代补。
本报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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