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银行和借款人李某恶意串通,骗取不识字、不懂法的村民王某为李某提供借款担保,结果导致王某要帮李某偿还债务。近日,顺义法院判决李某一个人还钱,王某不用担责。
李某是顺义区的养鸡户。
去年10月21日,合同到期后,李某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告上法院要求李某还款,王某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直到这时,王某才明白,当时李某与银行人员是联合起来串通一气,对他该承担的责任进行虚假解释,骗取他提供保证。王某随后向法庭说明了情况,李某和银行对此并没有否认。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银行与李某的行为是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因此判决李某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王某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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