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辉到法院接受聆讯
影帝梁家辉于2002年因醉酒驾车,在香港红磡海底隧道口与一辆巴士发生碰撞,并殴打庄姓巴士司机,梁虽然对裁判法院承认醉驾及普通袭击,并被罚款1.2万元,但事件余波未了。梁遭该名已被“炒鱿鱼”的司机索赔350万元,案件前天开审。
据香港《明报》报道,司机出庭作供坚称当日被梁家辉狂殴腰部10拳,导致腰脊长期严重疼痛,终被公司辞退并失业至今,遂向“影帝”索赔以讨回公道。
庄的代理律师指出,医生报告证明庄腰椎之间的组织突出,压了脊间神经线导致长期腰脊严重疼痛,还有医生报告证明庄不再适合任职巴士司机。原诉人于2005年间将该证明呈交上级后,不久即被公司辞退。庄向梁家辉索赔350多万元,当中包括赔偿小学文化程度之原诉人若工作至65岁可继续挣100多万元的薪金。代表梁的大律师黄锦燊却指出,梁家辉当年被刑事起诉时,庄的证供只包括遭梁袭击左脸一两次和背部一次,而庄前天却首次提出“被打10拳”的说法,与庄案发后的证供及目击证人的证供有矛盾。黄质疑庄夸大伤势以获取知名艺人巨额赔偿。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