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蕾 通讯员陈建飞)近日,南京一超市促销员做好事却被误认为小偷,惨遭当众羞辱,还丢了工作,无奈之下,救助于南京玄武法援中心。
刘某于2005年12月受聘于上海三元全家乳业有限公司工作,并随即被派往南京某从事奶酪促销工作。
几天后一个上午,刘某正在工作期间,超市两名保安又因牙签盒之事与刘某发生口角。两保安不用纷说从后面抓住刘某肩膀,欲将其带到保安室。刘某怕被带到保安室后遭殴打,便不从往外走。结果两名保安冲上来从后面拖住刘某就殴打,撕破衣服,当众羞辱,当时刘某只能用胳膊护住胸部。其中有一保安还乘机用脚猛踢其腹部。后因其他顾客看不下去及时报警,方才停止殴打。
此事发生后,刘某曾多次与超市方交涉人身损害及衣服损坏赔偿问题,可是一直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到玄武法援中心求助。
刘某系离异无业人员,无住处又无经济来源,并要抚养读中专的儿子,经济上比较困难,属于低保户家庭。刘某因此事遭受南京某大型超市工作人员的无端指质“违纪”,并在处理此事过程中被当众羞辱和殴打,使其丢掉了乳业公司促销员工作。超市方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地侵犯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对其身体和名誉构成了侵害,造成其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查明其符合援助的条件,立即指派正浩法律服务所居志刚担任刘利军的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接到该案后,及时到梅园新村派出所,调取了当时的110出警证明;并找到了当时的三位目击证人收集证言。最终,该超市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对,一次性赔偿刘某8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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