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视频工作会议,对今年的代表培训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在今年底明年初完成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首期培训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08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08年1月选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出后的任前培训,对于代表出席一次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尽快进入人大代表的“角色”,并为今后五年履职打下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及时安排代表的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
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共举办了11期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近95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
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最后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参加常委会审议等重要工作,以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积极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切实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中的作用。
北京、河北、天津三地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交流、介绍了代表工作经验。(记者崔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