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通讯员梁炜报道:昨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通报了两起交通安全事故,要求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时,必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
近年来,湖北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去年6月10日,竹溪县丰溪镇中心学校9名初中学生搭乘一辆货车回家,行至桃子崖路段时,货车从100余米高的悬崖坠入溪水中,7名学生和1名司机当场死亡,2名学生受伤。6月23日,崇阳县一辆客车翻入17米深的山沟,造成车上12名乘客死亡,其中中小学生3人。
为此,学校要对校车的驾驶员信息、接送方案与协议等排查登记,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学校严禁使用无资质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校车;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时,必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和幼儿。为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下学时间,采取错时制等方法,以减轻校车的运载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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