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原副站长白俊松涉嫌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其中标,并收受了21万元的贿赂。19日,白俊松站在法庭上,恳求法官轻判,竟然提出“我不是坏人,不愿在监狱里浪费青春。”(4月20日《北京晨报》)
差不多所有的贪官在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都要发表一番感慨,也都写一些忏悔录之类的东西,一边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边起到警示后人的教育作用。而我们眼前的这个腐败分子,在锒铛入狱受到法庭审判时,面对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表现出的不是悔过自新,而是声称“我不是坏人,不愿在监狱里浪费青春。
”这种荒唐的陈述,说明他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
什么是人“坏人”?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习惯把那些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都称作为“坏人”,这既是人们一种最朴实的语言,也是人们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统称。而对于那些职务犯罪的人来说,其实也应在“坏人”行列之中,他们虽然不同于杀人越货的犯罪分子,但他们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行为侵害了党和政府的廉洁性,所产生政治影响和社会危害要比一般刑事犯罪严重的多。由此来看,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原副站长白俊松利用职权帮助他人中标,并收受贿赂,怎么还不是“坏人”?这种自称“我不是坏人”的理由显然是在狡辩。
在监狱里服刑的日子是不好过的,不但要接受劳动改造,而且人身自由还要受到限制,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原副站长白俊松是深知这一点的,于是面对法庭提出自己“不愿在监狱里浪费青春”。既然不愿在监狱里浪费青春,那就应当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在金钱利益面前莫伸手。可是他没有做到,当他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时只想到了金钱利益,没有想到公务人员的廉洁,忘记了自己的青春。今天站在法庭上才提出已是悔之晚矣,这枚浪费青春的苦果只能由他自己“享受”了。不想成为“坏人”,浪费自己的青春,为官者就应当把好自己廉洁从政的关口。因此,所有从事公务的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履行职责,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金钱利益面前不起意、不动心,在诱惑面前不贪婪、不动摇,要耐得住孤独,守得住清贫,挡得住利诱,只有这样,才不会成为“坏人”,才不会浪费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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