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将从今年开始施行。《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以及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和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要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所谓工作监督,是指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所谓法律监督,是指通过对政府制定的规章、各种规范性文件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因此,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制约、监督,又要支持、促进,要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三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权力。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又要做好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要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密切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组织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组织进行深入的专项监督,通过点和面的结合,推动监督工作入扎实开展。要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常委会安排的重要监督事项,在进行初次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后,为推动问题的彻底解决,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贯彻落实,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某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分研究常委会在视察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以“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紧紧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找准切入点。要认真组织做好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查工作。对每年安排的监督议题,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或专题调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既要看成绩,更要看问题,要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提高审议质量,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要组织委员会和代表围绕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抓住关键,找准问题,力求议深议透,议出结果。要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的监督。
三、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为确保《监督法》顺利施行,市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也研究制定了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组织对以前制定的法规、制度进行了清理,并确定了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意见和工作方案,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不断改进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首先在加强专题调查和执法检查上下工夫,务求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着力在提高审议质量上下工夫,务求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在办理落实上下工夫,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监督,务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