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菁)欲参加公房招租的市民注意了,市国土房产局昨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公文,深田路44号因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建筑,故将停止其公开招租活动。此处房屋原定将于4月26日与其他7处公有非住宅房屋一起面向社会寻找承租人。
4月26日,我市将对8处公有非住宅房屋公开招租。在这次招租活动中,有2处为办公用途、2处为仓库用途,4处为商用。其中,位于深田路44号1层-3层的房屋拟以12000元/月的竞标起叫价招租,该处房屋用途为办公用,建筑面积为839.69平方米。公告中称,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深田路44号(原二轻局办公楼)已确定为文物保护建筑,将进行平移修复,该非住宅用房停止公开招租。另据记者了解,其余7处房屋,湖滨南路292号二层、保税区仓储加工综合楼F幢5B、保税区仓储加工综合楼F幢3A、大学路66号-68号、升平路27号、思明南路373号、思明南路415号公开招租活动将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