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宣传贯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访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
问:颁布实施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答:国家交通部2006年第九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我省道路运输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及机动车维修业务需求迅速增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队伍逐渐壮大。至目前,仅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52万多。道路运输业在为社会经济提供服务和就业择业的同时,也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经营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标准。为了适应道路运输发展需要,制定颁布实施从业人员规定,对于全面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快道路运输人力资源建设,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立法依据是《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与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哪些从业岗位人员?
答:规定第二条作出从业范围定义,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共六类。
问:提出“道路运输经理人”的概念和意义是什么?
答: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经营理念对于提高企业在运输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提高道路运输经理人的整体素质,既是创建健康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道路运输行业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这些人员统称为道路运输经理人,通过强化对这一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逐步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行业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是如何取得的?
答: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因此,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是必须参加考试。
问:从业资格包含哪些方面的要素?
答:一是职业技能;二是人员素质;三是从业经历;四是身体条件。四要素,职业技能需要由国家实行考试制度予以确认,而身体条件等要素是通过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相应的证明材料予以确认。
问:从业资格管理对哪些从业人员资格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答: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中,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提出了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要求,对上述人员规定的从业资格属于行政许可性质的从业资格,即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能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而没有从业资格从事有关道路运输活动则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
问:从业人员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四统一”模式指什么?
答:“四统一”模式是指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试标准、考核工作规范和程序由交通部统一制定发布。
问:各级管理部门的考试职责和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员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权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问: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答: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根据教学内容和培训对象的不同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问:管理部门组织考试有哪些具体程序和安排?
答:第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向管理部门提出了参加相应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填写了申请表,并提交了申请资料,就完成了申请程序。
第二,管理部门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或退回申请。
第三,管理部门做好自身考试前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方式、考试方法以及场地、时间和监考人员的确定、试卷的准备工作等。
第四,尽到告知义务,由于从业资格考试不是随时随地进行的,而是按月、按季或按年组织实施,中间间隔时间较长,管理部门应提前做好告知工作,确保申请人员能按时参加考试。
问:公布成绩和颁发证件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有哪些?
答: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公布应当是在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知晓的地点、时间和方式下对所有的申请人进行告知。公布的方法可以是当场口头宣布,事后张贴布告,网上或媒体上发布等。
问:关于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有效期一年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第一个科目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顺延一年,在这一年中,参加相应从业资格考试的各单科考试成绩均为有效。一年到期,如果申请人未能完成相应从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或成绩不合格,则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作废。
问:在从业资格考试中申请人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舞弊行为主要是指哪些行为?
答:(1)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2)干扰考场秩序或考试环境;(3)偷窥他人答案或参考资料、传字条、交头接耳;(4)盗窃考试资料;(5)将从考场获取的试题信息透露给他人;(6)故意损毁考试用具或机器设备,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舞弊的其他行为。
问: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设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补办和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有效期:从业资格有效期为6年。
补办: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变更: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原证件办理机关变更手续。
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问:从业资格证是否存在定期审验或年度审验?
答:原来的审验制度现行规定取消,有效期限届满后申请换证的,仍符合相应的从业资格条件,发证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办理,不再重新考试。
问:注销从业资格证件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答:(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到原发证机关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问:对从业人员违章行为应当如何管理?
答:一是实行违章记录,并通报发证机关;二是实行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并存入档案管理;三是实行抄告制度,按属地管辖原则管理。
问:诚信考核制度和等级划分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以一年为周期对其诚信计分考核。
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
问:对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规范作业应当如何理解?
答:第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不得上岗从事相关的道路运输活动,并且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证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不得在道路上进行有关的教学活动。对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鼓励取得并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运输活动。
第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未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又无法提供其他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时,可按现行法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实施行政处罚。
问:对驾驶员驾驶作业超限、超载及连续驾驶时间有什么义务性规定?
答: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问:关于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行为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一、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问: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行为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培训大纲实施教学,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从业人员哪些行为?
答: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问:由道路运输主管机关实施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的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有哪几种?
答:一、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三、超越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有多少类别?如何认定超越核定范围?
答:有22个类别或者工种。
对于仅取得特定类别的从业资格,但超出本类别规定的从业范围,从事需要取得其他类别的从业资格方能从事的经营活动,属于无证经营。
问:吊销从业资格证件有哪些情形?
答:(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况状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