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交警塘沽支队开始对非机动车实行专项治理以来,共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近800起,扣留无钢号自行车近200辆。支队民警提示市民,自行车钢号并不仅仅是所有权的象征,还是行驶权的象征,没有钢号的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自行车钢号的作用是和汽车牌照一样的。
为了打击涉车犯罪,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治理非机动车行驶秩序,2007年4月1日开始,交警塘沽支队的民警们便在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的20个重要路口、10个重点路段设立点位,严格整顿自行车行驶秩序。在整顿中,民警们发现自行车非法驮带成年人、闯信号灯和逆行的违法行为比较突出。民警们在10天中就对400余名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骑车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无钢号自行车民警们还给予了暂扣。
大家都知道,自行车的钢号是自行车所有权的证明,进行二手交易的自行车必须要有钢号,交易人必须要到交管部门进行登记。自行车钢号还有利于在车辆丢失后的返还。可也许很多人并不知道自行车钢号还是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条件,没有打钢号的自行车就像没有上牌照的机动车一样,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在连续数天治理中,支队民警们对60余辆无钢号自行车进行了扣留。为了方便老百姓打号上牌,交警支队在全区各主干道路设立了9处固定打号点位。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设立3处固定点位,所属各大队各设立1处固定点位,方便过路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打钢号手续。同时,设立了2个流动登记点位,主要深入学校、工厂、社区存车处,现场为群众办理打号登记手续。据支队民警统计,从4月1日起,已经为900多辆非机动车打号上牌。民警还提醒还没有为自己的自行车打号上牌的市民,应尽快携带身份证、发票(发票丢失的可携带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打号点位为自行车打号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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