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这个问题扯远一点。在中国历史上,移民潮发生过两次。
第一次在明朝初年,洪武初年到永乐15年之间。经过战乱以后,贫瘠之地非常地多。山西省是当时最富裕的地方,很多人流亡到山西,山西本身的人口繁育也非常快。
这次移民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从经济富裕的地方向贫瘠之地的移民;第二是政府强制性的,你必须得出去,必须得到山东,必须得到河北,必须得到北京。现在北京的红铜(洪洞)营就是当时的移民聚集地。
洪武年初强制性的移民,给明王朝带来了一百多年的繁荣。因为大量的移民从富庶地区到贫穷的地方垦荒,发展了农业,老百姓富裕了,整个经济也发达了。
我们这次移民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兴盛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大量的老百姓从贫困地区,有的从中小城市往大城市集中,特别是往珠三角、长三角和北京集中。
中国本轮移民潮为中国经济带来了长达20多年的繁荣。20多年后,就有了今天的话题,北京的这些新移民不能买限价房合理吗?
从深圳情况来看,深圳现在公布的人口数据是1200万人,实际户籍人口只有300万人。如果在深圳,限价房只能卖给深户,那将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北京户籍人口比重应该大一点,估计也就50%左右,也就是说有一半人是持非北京户口的,这些人已经不能叫外地人,他们已经在北京生活,在北京创业,在北京纳税,只是没有北京户籍的北京人。他们难道不应该享受限价房或者说经济适用房?我认为,政府现在制定这个政策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不合理?先来看看限价房是什么概念。所谓限价房,是把价格限定了。这种房子究竟是公共产品还是商品?
如果把这个界定为商品,那么为什么要限价?对商品的限价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是公共产品,那么所有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都应该享受,就像你的高速公路,我有车就可以跑;就像城市的公园,我想玩就能进。虽然说我是持非北京户口,但是我在北京工作生活了很多年,为北京城市财富的增长做出了相应的贡献,所以我应该享受北京的城市公共福利产品。
我认为限价房也好,经济适用房也好,只要是利用公共资源来做的产品,它就应该是带有公共福利产品的属性。
政府把土地的利益让了出来,才有限价房。我认为这是城市的公共利益。如果是公众利益出让给某一部分,这部分享有特权。这个特权怎么设置的,是以户籍来设置的。没有这个户口,就不能享受,这是人为设置了不平等。
去年,政府开始征收所得税,为什么一开始没有多少人申报?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交的这个税并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纳税人。
如果说我在北京纳税,就可以享受北京市的城市公共福利,享受到政府给我的保障和福利体系。这种纳税是光荣的纳税,就不存在国家要你纳税,都可能自动交税了,纳税人一定很主动。同时,限价房的问题,经济适用房的问题,都应该围绕这个东西进行,彻底打破户籍的藩篱。 (作者为中国房地产知名独立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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