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决定在逐步推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利用“补偿杠杆”调动农民就近看小病,引导农民和医疗机构避免“小病大看”。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指出,提高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基金年结余率要控制在10%以内。
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线,一般为同级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的2-3倍。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可达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左右。而且,适当减少住院补偿的分段,并根据当地医药费用的实际情况,降低高额费用段的补偿比例,实行分段报销比例先递增后递减的补偿方案。补偿比例的设置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起付线和个人自负比例应随着医疗机构等级的提高而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