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莱阳讯 (通讯员 运年 振堂 记者王蕾彩云)近日,莱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中,查获一起冒用药品批准文号的假药案。
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乡镇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所经营的标示为山东永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剂“疣痘消”的外包装比较粗糙。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注射剂的外包装上仅标有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没有生产批号,而且注射剂的安瓿上仅用不干胶贴着产品名称,没有标注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与国家规定的正规药品包装要求明显不符。在调查询问中,该药品经营企业未能提供出合法购进票据及供货方单位资质证明,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药品进行查封扣押。经核实,该注射剂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225)是冒用济南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认定为假药,执法人员随即对涉案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进一步追查药品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