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一查就能发现的假药,却顺利进入上海正规医院、药房
如果不是偶然吃了一种名叫天胡荽愈肝片的药,现在的高敬德绝对是另一番光景。那时,毕业于安徽中医学院的他,已经从事了十几年的药品经销工作,买了房子,娶了妻子,受聘为上海丽天药业有限公司华东区经理暨采购部经理。
2003年11月,高敬德代表公司到沈阳参加药品交易会时听同行说起,“天胡荽愈肝片”治疗脂肪肝效果不错。回到上海后,他立刻到徐汇区中心医院开了两瓶,每瓶69.3元,而后他又介绍同样患有脂肪肝的表哥就近到上海市传染病医院开了此药。
没想到,高敬德吃了半瓶药后,身上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红疹子。而表哥的反应更大,不仅恶心、呕吐,还晕倒一次。
高敬德怀疑吃到了假药。他到国家药监局的网站上查询,这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输入“天胡荽愈肝片”,只显示出一种“老方牌”,生产单位是云南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六街镇,每盒零售价136元,而他买到的“云仙牌”,却是云南省澄江县生产的。
经多方核实,他确认“云仙牌”是假冒“老方牌”的批准文号制假售假的“黑厂”。他信心满怀地以实名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反映自己被假药所害及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上海市传染病医院销售假药的情况。
他找到上海市药监局,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那些销售假药的企业和医院都是“不知情销售”。老高不信:“据我了解,有些医院向医药公司点名要‘云仙牌’,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老高又要求上海市药监局出具处罚决定,他还分别在2004年6月和2005年7月,两次进京举报。
2005年7月2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在给高敬德回复的查处情况中说明,经查实,“云仙”一案涉案单位有: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药分公司、奉贤区古华医院、上医新特药商店、凤阳医药商店、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北石店、徐汇区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普陀区中心医院。不过,对上述单位的罚没款总计只有85086.05元。
成本价3元的药,零售价卖到69.3元
就在高敬德和假药“云仙”较劲的同时,他所在的丽天药业也正在和真药“老方”谈销售代理的事情。
高敬德去云南两个药厂调查的时候,就了解到了天胡荽愈肝片的成本价,假药成本价1.45元,批发价4.5元;真药成本价3元,批发价9元。而公司在参考了外地的定价后,将药价定为136元/盒。高敬德在公司内部提出定价太高,几番交涉后,上海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了69.3元的市场零售价。
据老高介绍,作为一级代理商,公司每盒60元的利润中,有一半多要作为公关费拱手相让。“医院拿到15%~20%,医生拿到的可能占到40%,剩下的才是医药公司的。如果不这样分成,产品肯定推销不出去。”
尽管深谙行业潜规则,执拗的老高还是觉得把进价9元的药卖到60多元太离谱,实在没别的办法,只好瞒着公司向上海市药监局和物价局举报“老方牌”天胡荽愈肝片价格虚高。
经与市中药行业协会价格委员会协商,公司最终把天胡荽愈肝片的价格降为每盒19.8元。不久,公司以旷工为名将他辞退了。
打击假药的“同盟军”,居然在药监局被打
似乎是打假上了瘾,在“咬定”“云仙牌”的同时,高敬德几年来在上海和杭州两地,“顺带”举报了上百起假药。
2007年1月9日,高敬德到浙江省药监局询问他举报的几起假药案的查处情况。稽查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回答还是老样子,“举报已经立案,正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
老高不满意了,自言自语:“光立案有什么用,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高敬德回忆当时的情况:“我威胁说要把他们的行政不作为在网上发表,一位工作人员突然破口大骂‘发表你妈个×’。”
“我父母已双亡,你为什么要污辱我父母?”高敬德气得拿起电话,想打110报警。那位工作人员一把抓住他的衣领,用膝盖顶他的下身。
这时,稽查分局局长王水荣闻讯过来将他们拉开,高敬德随即报警,冲突双方被带到杭州市西溪派出所接受调查。派出所开出验伤通知书,高敬德到浙江省邮电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结论为“睾丸挫伤”。
老高后来才知道,和他产生纠纷的那位工作人员是稽查分局驾驶员朱旭辉。
1月12日,记者到浙江省药监局核实情况,稽查分局局长王水荣表示,当时高敬德和朱旭辉之间发生过推推搡搡,“双方互相有争吵,也有拉拉扯扯”,但朱旭辉“绝对没有殴打他”。至于高敬德为什么会“睾丸挫伤”,王水荣没有解释。
春节前,派出所把老高叫了过去,药监局赔偿老高900元钱,但他还是很生气。王水荣开导他说:“老高,算了吧,你以后还要和我们打交道呢,你的奖励还没拿呢。”
说到奖励,老高更来气了。根据现行的举报奖励办法,对有功举报人的奖励比例在1%~6%之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他给记者算账这几年前前后后花了将近11万元用于打假,拿到的奖励总共才4万多元。“我要是为了奖励,才不做这赔本的买卖!”他挥着手,很是不屑,“我只是在维权!”
药品打假名人高敬德调查发现有假药顺利进入上海正规医院、药房,成本价3元的药,零售价卖到69.3元。他曾给新华社写信反映假药事件,自费进京到国家药监局举报。他到浙江“打假”时,居然在药监局被殴打,造成“睾丸挫伤”。
这个年龄不到40岁的上海人,个头不高,头发已经掉了不少。三年来,他不断周旋在药监部门、医药公司、医院、药店和媒体之间,自称累计举报假药101次,其中到现场打假70次,无一落空,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常常在洗浴中心过夜,过着有家不敢回的日子。
药之痛
在刚结束不久的全国两会上,江苏团部分医卫界的代表直言,已经实施7年的药品招标采购初衷是好的,但期望值过高,不但收不到预想中的效果,反而出现了一连串的问题。
“二次公关”易生不正之风
作为一名医生和医院管理层,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说,根据招标有关法规,招标价即为最终价,物价部门禁止医院进行“二次谈价”。但实际情况是,不少医院仍在进行所谓“二次谈价”,就是在招标价的基础上和生产厂家还可以进一步谈判降低药品进价,说明招标价仍不是最合理价。
招标“逼死”廉价药
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徐镜人也认为,招标加速了廉价药的停产脱销。一批临床曾经常用的廉价药,不少是基本医保目录的甲类品种,由于定价偏低,而近年来成本提高,导致生产困难。招标采购的低价格,企业“不投标是死,投标也是死”,加速造成某些廉价药的生产亏损、停产停供、退出市场,其后果或是影响临床用药,或是不得不以高价药代替进而加重消费者负担。
应对药品招标重点监管
徐镜人、陈鑫等全国人大代表均提出建议,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行重点监管。徐镜人认为,中介机构应是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的中间环节,应由招标主体选择服务提供单位,并支付其服务费(中介费)。政府对目录内药品合理制定价格,招标采购中允许适宜的批量折扣。制止以降价为主要目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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