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女生疑因早恋被公开坠楼身亡
本报隆安讯 (记者 奚振海) 4月18日早上,隆安县某中学一名女生小芹(化名),在下宿舍楼去教室的路上,突然坠楼身亡。小芹出事后,外界传闻她是因为“早恋被曝光”而自杀,而学校解释说,该生的确有早恋倾向,但知道这个情况的师生范围很小。
事发当天,一位学生家长向本报记者透露说,死者小芹是一名初一女生,因为谈恋爱被老师当众公布,一时想不开就跳楼了。送到医院抢救了一天,第二天早上死亡。4月20日中午快放学的时候,记者来到学校,校园里如同往常般平静,学生们在操场上玩耍。一辆警车来到学校,从车上下来几个人,在教师宿舍楼附近拦住几位老师了解情况。
在初一年级教室,几名男生向记者说起了当天的事情。记者问他们知不知道小芹在谈恋爱,他们说大家都知道的。再问下去,学生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老师不让说。
该校副校长办公室里的一位老师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小芹死得“毫无兆头”。18日早上7时许,小芹和几名同班女生起床准备去教室。她们住在4楼,走到3楼时,小芹停了下来,同学还以为她是系鞋带或掉了什么东西,都没有在意。等她们下到一楼时,却见刚刚还一起下楼的小芹从楼上坠落,重重地摔在地上。老师闻讯赶来,用摩托车把她送到几百米外的卫生院,卫生院医生一看,说不行了,赶快送县医院吧。于是,小芹又被送到隆安县人民医院。抢救了一天一夜后,她于19日早上6时许不治身亡。
据介绍,当时住在3楼的两名女生看到了小芹的“坠楼”过程。当时小芹爬到栏杆上,“像伸手去收衣服的样子,然后人就掉了下去”。
该校政教处一位老师说,尽管小芹的死和学校关系不大,但毕竟是在学校出的事,所以学生死后,学校垫付了1.2万余元的医疗费,并给了家长3000元的抚恤金。
据他介绍,小芹是一个比较活泼的女生,曾被老师发现有“早恋”的倾向,早恋的对象是她同村的一个男孩,两人一起上的小学。后来,男孩就到其他乡镇去了,而且不怎么理睬小芹。但老师并没有像外界传的那样,把这个秘密公开了。小芹的遗物中,有很多写给那名男生的信,其中一封信说,“我彻底被打败了,只要求你以后记得我”。
记者了解到,该校设有“心理辅导室”,但小芹从来没有找过心理辅导老师,其他同学也很少来。小芹的班主任老师曾劝说过她,但没有料到,她居然会做出这般极端的事情来。据称,和小芹比较要好的几个女生,早就知道她在“谈恋爱”,也知道她因为“失恋”而心情不佳,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但她们没有向老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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