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23日电(记者 秦晴)云南省环保局今天对一批环境违法违规典型事项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此次通报批评涉及20家重点企业和单位。
同时被点名通报的企业还包括:宜良南北钢铁厂、宣威海岱镇乐所富利焦化厂、刘廷爱焦化厂、文山马关都龙矿区选矿企业、临沧博尚水库饮用水源地、云南富源矿厂、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玉溪新平仙福钢铁(集团)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石屏县交通局、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云南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海秀山水泥公司、云南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凤庆县顺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志强指出,该省各级环保部门将针对此次通报事项,分别依法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限期改正、停止建设、停止试运行、取缔并处以相应罚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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