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想上学去,我要去学校,我不愿呆在家里……”12岁肖支(化名)坐在小板凳上,他的面前放着翻开的课本,目光中流露出对校园生活的渴望。作为小学六年级学生,他即将面临升学考试,他们班的同学眼下正忙着复习功课,而他却只能呆在家中。
因滑扶手摔伤起争议
时间定格在2007年3月23日9时50分左右,事发地点在蓝田县华胥镇中心小学前边教学楼二层与三层之间。当天刚下完第一节语文课,是课间休息时间。据目击者——该中心小学六年级二班班长王某说,他从教室出来,想去厕所,看到他们班的肖支同学在三楼到二楼的楼梯扶手上玩耍,他刚要阻止,不料肖支一下翻到了下边的楼梯上。在三楼走廊上还有六(二)班五名同学以及其他班级两名同学,王某和同学跑下去一看,只见肖支躺在楼梯上,双目紧闭,头上渗出血,面色苍白,特别吓人。他们几个赶紧跑下去,找班主任任老师反映情况。
六(二)班班主任任老师第二节有课,她正站在院中等待上课铃响,突然他们班两个同学跑过来说:“任老师,出事啦,咱们班的肖支同学滑扶手摔下去了,你快去看!”任老师闻讯和院中另外几名老师一块跑到事发地,看到肖支昏迷不醒,把她吓坏了。紧要关头,学校杨副校长赶来了,说把人先放到院子平躺着。
救人要紧,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一块把肖支抬到了距学校不远的华胥镇卫生院,医生经过检查,认为病人暂无生命危险,但治疗需转院。这时,任老师把学生摔伤的消息及时告诉了学生家长,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热线。几分钟后,学生家长赶到医院,看到儿子被摔的惨状其母张女士忍不住嚎啕大哭。时间不长,蓝田县120急救车赶到。在学生家长的要求下,华胥镇卫生院开了转院证明。当日,伤者肖支被急救车送到西安唐都医院救治。
唐都医院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腿挫伤、凹陷性颅骨骨折、硬膜外血肿、头皮挫伤。”从3月23日住院到4月7日出院,住院15天,急诊费854元,住院医治费16700元,共计17554元。
对于学生被摔造成的后果,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应承担相关责任,而校方认为学校在事发前已告诫学生不要在楼梯扶手上玩耍,另外该学生已12岁了,应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和安全意识,所以此事与学校并无关系。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学生溜滑扶手有安全隐患
4月19日上午,记者在华胥镇中心小学房校长和该校六(二)班班主任老师陪同下,来到事发现场——该校教学前楼三层与二层之间,只见宽阔楼道边安有一道一米多高的栏杆,栏杆上的扶手比一般楼梯略宽,上边光滑耀眼,看情形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当事人肖支掉下来的地方高度大约在1.5米—2.5米之间。据另一目击者,六(二)班女副班长王某说,肖支掉下去后,顺楼梯滚了下去。当时,把她还有其他几个同学都吓哭了。
在事发现场的墙壁上,记者看到“禁止下楼拥挤”的警示牌,但在扶手上未设障碍,没有设防护网,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事发已快一月时间,这里没有任何变化,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对此,房校长解释说,他们在每个班后边的学生安全规定上有“不准滑楼梯(扶手)”的规定,而且每次开会也给学生提醒过。事发后,他让政教主任尽快在这里设警示牌,由于这几天他忙着区教育局和镇上两级验收检查,没顾上,他表示马上补救。
尽管房校长一再强调,在抓学生的安全教育方面,他们学校下了很大的工夫,但记者从学生中了解的情况却是,学生课间休息或放学时经常有人滑扶手,只是没有出现事故罢了,肖支那天是没把握住平衡,要不也不会掉下去,弄得“满城风雨”。
在校长办公室,当记者提出学生滑扶手存在安全隐患时,房校长说他们曾多次批评制止,但课间休息时间老师也要休息,不可能每个人都能管得过来,最主要的还是要靠学生自己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房校长补充说“禁止下楼拥挤”这个警示本身就包括了不要滑楼梯扶手的内容。
看样子学生的理解能力到底不如老师。被摔者肖支说,此前他也不敢滑楼梯扶手,后来看同学们在扶手上玩得怪美的,他也跟着滑,没想到掉到楼下了。肖支对掉下去的情景回忆不起来了,但之前有学生滑扶手的事,他记得非常清楚。他说,他只记得老师说下楼不要拥挤,不记得老师说不让滑栏杆。
家长索赔遭拒绝
俗话说“儿是母亲心头肉”。肖支的母亲张女士3月23日早上看儿子背着书包欢蹦乱跳地去学校,可几个小时后,等她到医院却看到儿子摔得头破血流、昏迷不醒的样子,她能不心疼吗?还有拿出1.7万多元的医疗费,对于他们这个贫穷之家,像大山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
“如果老师把娃抓紧些、管严些,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再说学生滑扶手不是我娃一个,也不是一天时间,学校为啥不在扶手上设防护措施?我认为我娃被摔伤,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月11日,张女士到华胥镇中心小学找房校长,要求学校承担学生肖支被摔的相关责任。房校长说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没有赔偿基金,没有这项开支。学校惟一能做的就是开证明到县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2400元(张女士说3000元)的人身保险金。别的要求,学校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承担。
张女士第一次碰壁后,她不死心。在咨询律师后,4月14日,她又到华胥镇中心小学要求赔偿损失。据她说房校长当时很不高兴,说“我料就你还要来寻事,根据《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伤害事故责任:(一)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房校长说,按照这条规定这事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学校不承担责任。
张女士对此不服,她说:“开家长会时,老师说家长把娃交到学校发生在学校的事归学校管,发生在学校外边的事,由学生和家长承担。我把娃交给你们,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学校连一点责任都没有?”
据张女士说,她这句话可能把房校长逼急了,他说:人家娃滑楼梯没事,咋你娃一滑就跌下去了?按这话的意思,好像我娃是有意掉下去,为了向学校索赔似的。至此,双方出现裂痕。
县教育局:学校应承担管理责任
4月19日下午,记者就华胥镇中心小学发生的学生被摔事件到蓝田县教育局采访。当该局安全保卫与学校收费管理科(简称“安全科”)张科长得知华胥镇中心小学房校长推卸责任,说发生这样的事学校没有一点责任,他反问道:怎么没有责任呢?华胥镇中心小学对学生被摔事件负有管理责任。
由于各自包干分片不同,蓝田县教育局安全科李副科长主要负责处理此事,张科长并不了解详情。他分别联系华胥镇教育专干和华胥镇中心小学房校长。督促他们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事人提起诉讼。
对于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张科长说,等事情调查处理完了,县教育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但现在事情还在调查中,所以还不能作出处理决定。
校园安全警钟长鸣
华胥镇中心小学发生的学生摔伤事件,在当地影响很大。记者采访时,学校附近村民和街上开饭馆的老板,没有不知道的。
据悉,蓝田县华胥镇中心小学是蓝田县惟一一个一级小学,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教师素质在全县都是有名的。现有教职工30多名,学校有一至六年级12个班,500多名学生。按说真不该发生这样的意外事故。
该校房校长认为,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因为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性格,应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比如肖支同学,性格比较内向,平时很文静,谁能想到他会冒那么大的风险滑楼梯扶手呢?对于一些好动好冒险的学生,应建立班级巡查机制,班委会监察机制,从而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西安市社科院副研究员、西安市青少年与家庭研究会副主任王国琪认为,学校对未成年人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家长对孩子有监护责任。关于学校过错认定,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是有过错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比如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不纠正、不告诫、不批评,那么出事了,学校应承担责任。反之,学校不承担责任或承担小部分责任。这个要依情况而定。对于学生滑扶手这个问题,学校应和其他安全教育一样,不但要告诫学生,而且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比如在扶手旁设隔离带防护网或在扶手上设障碍,使学生滑梯行为无法进行。
最后,王国琪说无论对学校,还是学生家长,学生的安全问题是第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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