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詹雅记者葛婷婷)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杭州市日前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医警联动快速抢救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今后,在我市发生交通事故,120、110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根据《办法》规定,各地“110”、“122”与“120”急救电话、各急救定点医院值班电话实行互动转接。“110”、“122”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或交通管理指挥室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应当问清交通事故的后果及影响,涉及人员受伤的,在通知“122”巡逻车或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的同时,将肇事地点、伤亡人数迅速通知“120”急救中心。如果“120”急救中心先得到交通事故信息,应根据需要指令急救车赶赴现场,同时转告“110”和“122”。
目前,全市范围内33家具综合抢救能力的二级以上医院已被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定点医院”。《办法》要求各定点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开辟快速抢救“绿色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等理由而拖延救治,并如实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为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先期处置不当给伤员造成的继发损害,《办法》还要求公安交通民警掌握常用急救医疗办法,并在现场勘查车内配备必要的常用急救物品,以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此外,《办法》对交通事故伤员的急救资金保障也做了规定。为确保医疗机构治疗抢救费用及时到位,在加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鼓励和倡导驾驶人投保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依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以垫付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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