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晨迪)昨日上午,金牛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诈骗和抢劫的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除了被告人家属外还整整齐齐地坐着40名警官,他们分别来自金牛分局和辖区派出所。
学习感言
参加庭审有助于更有效取证
昨日上午10时,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来自金牛分局刑警大队的负责人、辖区各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所长以及刑警中队的负责人共计40人全部到齐。由于旁听人员众多,金牛法院特意安排在大法庭开庭。
被告人蒋某、田某、何某、董某4人是一个丢包诈骗团伙的成员,根据指控,他们分别在2006年4月至7月期间,采用丢包勾引受害人上当,然后骗取对方的银行卡和密码的手段来诈骗钱财。最可恶的是,当受害人发现上当后,他们还采取语言威胁和殴打的方法,将钱抢走。在昨日的庭审现场,4名嫌疑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大部分承认。经过一天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很好,我们确实很需要这样的一次学习机会。”案件休庭后,一位警官表示:“平时我们只知道埋头办案,夜以继日地收集证据,对刑事案件在庭上的流程几乎没有关注过,今天我们终于知道被告人采用哪些手段在庭上翻供,知道我们收集的哪些证据存在问题导致无法定罪,哪些证据被法院采信了,因此参加庭审有助于我们以后更有效地收集证据,这将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的意义。”
检察院初衷
加强公安机关取证意识和能力
组织公安机关来旁听案件整个过程的是金牛区检察院。金牛检察院起诉科的秦科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以往的案件来看,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如果存在小瑕疵,就会导致一些案件的证据因小瑕疵无法被法院采纳。因此,希望通过生动的庭审加强公安机关的取证意识,这样更有利于打击犯罪。秦科长表示,蒋某等人涉嫌诈骗和抢劫的案件就很有典型意义和特殊性,这个案件从被告人归案到开庭用了9个月的时间,本来去年11月8日就移送来检察院,但由于证据的某些小问题,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今年3月4日才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选择这个案件让公安机关来旁听,有利于提高他们在侦查阶段的取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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