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银行、保险、证券 三大领域反洗钱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四川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会议上获悉,近三年来,四川省已经报送可疑报告7万多起,目前,全省已经实现金融业大额交易联网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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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对象一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
据介绍,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经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大额交易有: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等。
监控对象二 购买保险超100万元
市民买大额保险也会被人民银行反洗钱主管部门监管,不管是个人保险或团体保险,只要购买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保险产品,都会被认定为监控对象。
监控对象三 炒股十种可疑交易
有关人士称,证券业的可疑交易包含以下情形: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低于但接近大额(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现金交易报告限额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没有交易或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用途;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客户连续大量以高价只买进不(或少量)卖出证券,或以低价只卖出不(或少量)买进证券;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在不同客户的资金账户之间频繁进行资金划转;将资金从单位客户的资金账户转入个人客户的资金账户等十种情况属于证券类可疑交易。
我省尚未发现真正涉洗钱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反洗钱处人士介绍,从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四川银监、证监、保监局)、司法、海关、工商、税务等23家单位就联手开展反洗钱工作。目前,四川银行机构反洗钱信息员和报告员队伍已经建成,总数为1700人,其中700名为银行前台柜员。成都市商业银行等13家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发了大额交易数据报送软件,实现了与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的联网直接报送。
据悉,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经报送可疑报告7万多起,尚未发现一例真正的涉洗钱交易。人行成都分行行长李明昌指出,今年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可疑交易的分析力度,根据客户身份以及职业或经营背景、履约能力、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综合分析、甄别。
市民反洗钱意识尚需提高
人行成都分行有关人士称,市民在金融机构留下的可疑记录被上报不会对个人的合法行为产生任何影响,更不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正常用款,只有反洗钱主管部门在进行反洗钱刑事诉讼时,才能使用到这些记录,其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将被至少保存5年。
记者在对银行工作人员的采访中了解到,银行经常会发生储户让别人使用自己账户划转资金的例子,许多储户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一旦这笔资金有不法来历,储户就无意中成了洗钱的“帮凶”。
人行有关人士还提醒市民,金融机构强制实行实名制,个人的身份证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避免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的执照被洗钱分子所利用,个人在借身份证件给他人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用途,以免被不法分子作为洗钱工具。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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