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4月23日电记者韩萍从今天起,《青海省黄河上游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暂行标准》和《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至此,该省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青海省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青海省目前在建和已建成9座大中型水电站,水库淹没涉及3个州(地)7个县34个乡镇120个行政村,淹没影响6.68万人。为解决部门和地区间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协调、措施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青海省政府专门制定有关文件,完善了该省水库移民的政策、法规、规章,明确了职责,使青海省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依法移民的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