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婧)因为没有验车便支付了全额车款,目前汽车消费又无“三包”规定,消费者胥小姐现在面对买下的劣质车,处于有苦说不出的境地。不法汽销商甚至面对消保委的调解也坚决拒绝退车。
近日,胥小姐向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投诉,反映其于今年1月经朋友介绍在宁波凤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低价进口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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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调查后发现,公司不允许消费者在购车前试驾验车,且隐瞒车辆库存时间,这些情况都属于“打闷包”行为,未尽《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的法定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该汽销商即使在消保委调解时也坚决拒绝退车,消保委表示,目前唯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该问题了。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汽车消费缺少“三包”规定,退换车仍是较为棘手的维权难题。虽然关于汽车“三包”的问题已讨论了数年,但目前仍然未有明确政策出台。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没有政策保障的情况下应学会自我保护,切勿只为价廉,在不了解车辆性能的情况下盲目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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