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被收押期间离奇死亡
本报讯 广西平乐县法院法官黎朝阳的死亡,成为近日网络上议论的焦点。黎的家属称,黎朝阳于3月22日被当地检察院传唤之后,因“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兴安县看守所。家属4月3日在殡仪馆见到黎朝阳时,他已经死亡,并且身上留下多处伤痕。
昨天,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向记者回顾了事情的经过,2007年3月22日,桂林市检察院传唤了38岁的平乐县法院法官黎朝阳,并要求其写认识。3月23日,黎朝阳以“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桂林第一看守所。3月24日,黎朝阳的爱人接到平乐县检察院干警代替桂林市检察院发的“刑事拘留通知”的传真件,两天后黎被转到兴安县看守所。4月2日上午,家属接到通知去看黎朝阳,并被告知黎朝阳已于2007年4月2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不明。黎秀清说,家属在强烈要求下才在殡仪馆看到尸体,发现死者从头到脚都有伤痕,死因蹊跷。
黎朝阳的家属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等BBS上发布了《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的文章,并在搜狐上专门开设了一个博客,博客上记录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并且发布了黎死后家属所拍到的照片。照片显示,黎身上多处受伤,上唇被缝数十针、牙齿脱落、小腿和脊柱上均有多处伤痕,生前极有可能遭到了殴打。
黎秀清说,哥哥死因不明,有关部门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前,黎秀清已去桂林市检察院、公安局、市政府等多个部门信访,但二十多天过去了,仍没有任何信息。据了解,黎的尸体已于4月4日送检,但到昨天为止,尸检报告还没出来。
而黎朝阳供职的平乐县法院的值班人员对记者表示,不清楚黎的死因,但其证实黎朝阳目前确实已经死亡。
随后,记者先后致电桂林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先后被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在或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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