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再掀“低价风暴”,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
新快报 记者 林波 实习生 谢少萍近日,羊城不少超市再次掀起“最低价”广告风波,承诺“买贵退6倍差价”或“买贵了,半价退还”。记者发现,不少卖场都纷纷加入这场“超低价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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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广告贴满店堂
在岗顶某便利店,记者一进店就被扑面而来的低价广告吸引住,而参与低价促销的产品主要是日常护理类商品,包括洗涤用品、保健产品、美容护肤品、口腔护理产品以及一些零食类商品。低价促销的商品都在标签上写着“买贵了,半价退还”的口号,促销日期一直从3月22日持续到4月18日。记者随后走访了其他超市,发现同在岗顶的某大型超市也打出了“低价广告”,承诺当期快讯商品“买贵退6倍差价”。服务员告诉记者,该店的特价商品又分为店促商品和快讯商品,但只有快讯商品才能享受买贵退6倍差价的活动。快讯商品包括食品、日常用品跟一部分家电,“具体产品要看当期海报决定”。在某超市,记者还发现商场通过与其它超市商品价格进行“对比”,从而得出“非常优惠”的结果。
返还差价操作困难
在岗顶某便利店,当记者质疑其低价广告时,服务人员满怀自信地告诉记者:“你可以拿我们的商品与其他超市的相比,不是一样价钱就是比他们低。”然而,该便利店的“半价退还”规定却极其苛刻,只限当天退还,消费者必须在该便利店购买商品后,才能与其他商品比较,而且必须凭其他商店的电脑小票、海报或者宣传单的同一天价格证明,才能以“半价退还”。某超市则规定,会员在各分店购买当期快讯商品后,7天(含)内发现其他同类卖场内相同规格商品价格更低,退还商品6倍差价(生鲜及冷冻冷藏品除外),家电类商品最多不超过1件,其他商品最多不超过3件,同时,相互比较的商场必须位于是距离各分店2公里以内、营业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同类型超市。低价广告误导消费者此前,在广州市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加强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不允许使用“全市最低价”、“出血价”、“跳楼价”等消费者无从比较的具有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经营者违反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面对低价促销诱惑,有业内人士指出,所谓的“最低价”只是广告噱头而已,误导了消费者,但事实上,没多少人有那么多闲工夫去讨还差价,只能自己在购买的时候谨慎对待。不少消费者也认为,去超市、商场更注重是商品的质量和服务,“太低价格的东西反而不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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