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向记者展示了工厂制作的“黑名单”。
法院一审驳回额外经济补偿等要求 工人今年年初再次上诉 二审昨日下午第一次开庭
昨天下午,宁志勇等40名工人起诉江顺箱包装配件有限公司,索要438万余元超时加班费、经济补偿等一案在东莞市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每天工作超过14个小时
昨天下午1时不到,宁志勇等几十名工人就从塘厦镇赶到了东莞市人民法院。他手里拿着大包小包的诉讼材料,材料上详细地记录了从去年7月以来,工人们与工厂打劳动争议官司的经过。
宁志勇说,他们40名工人是东莞市江顺公司的员工。40人中在这个公司工作时间最长的有10年,少的也有3年。按照公司规定,正常上班12个小时,12个小时后才算加班,而且加班费是每小时1元。“这样一来,我们每天都得工作14个小时以上,而且一年到头没有休息,这样一年下来加班时间高达几千个小时”。
工人们忍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工作,去年3月,工人们找到公司领导,要求调整工作时间,但遭到拒绝。不但如此,“闹事”的工人都被公司开除。
去年7月,40名工人将公司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结工资等总共438万余元。
去年年底,法院一审判决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了工人大约10%的赔偿要求,主要是工厂应补发的加班费。宁志勇说,因为对法院判决存在异议,他们今年年初再次上诉,昨天,法院进行二审开庭。
记者在一审判决书上看到,对于工人们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等,法院认定原告属自动离职,予以驳回。
二审开庭双方未调解成功
昨日开庭前,宁志勇拿出一份“诉讼请求一览表”,上面详细地登记了40名工人的工作年限、索赔金额等数据。“我们所有的数据都是专门找律师算过的,都是有根据的。”宁志勇说。
昨天下午5时15分,二审第一次开庭结束,宁志勇告诉记者,双方没有调解成功,只有等待法院判决。
采访中,宁志勇等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提出诉讼的40名工人和另外22名从江顺公司离开的工人赫然在列。工人们说,这是工厂制作的“黑名单”,并将此名单传真给附近工厂,导致这些工人无法找到工作。
宁志勇说,这个名单是去年7月下旬发现的,“这个名单是我们去其他工厂应聘时,保安拿出来给我们看的,公司这样做,就是不想让其他工厂雇用我们。”
对此做法,江顺公司一名梁姓负责人解释,公司确实制作过这份名单,但只传给了管理区,并没有传给其他工厂。
律师视点
工人法律意识增强
对于宁志勇等40名工人起诉工厂,索要438万多元加班费、补偿金一案,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森律师表示,这起案件中,与438万元的天价索赔相比,更大的亮点在于这些工人敢于争取超时加班费用这一行为。
乔律师称,40多名工人的索赔金额都是一笔笔仔细算出的,尽管最终赔多少,要由法院来判。“但工人们敢于打官司,敢于索要自己的加班费,这说明工人的法律意识在增强,是个好现象。”乔律师称,目前珠三角地区部分工厂存在超时加班、加班费极低的情况,“希望宁志勇等人的案件,能传递给其他工人一个信息,那就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记者汪万里实习生朱江波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