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西法官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4月2日)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相关部门“都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
21日,中国法院网的法治论坛上出现一个《桂林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的帖子,文章以黎朝阳妻子的口吻进行陈述:“3月22日被桂林市检察院的干警传唤去问话及写认识,之后被拘留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兴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表示,她了解的情况是:4月2日上午,黎朝阳被看守所的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前并没有打过急救电话。黎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放大,值班医生于8时50分宣布死亡。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传来的十多幅尸体照片,外伤最明显的就是鼻下一处约15厘米长的伤口,已被缝合,超过10针,上门齿也少了两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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