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玲 实习生余世鹏“公积金是一笔公共资金,可用公积金租房的人群应进一步扩大。”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公积金使用监管座谈会上,不少市人大代表认为,要让公积金得到更好的使用,公积金不仅要鼓励市民“购房”,还要采取措施鼓励市民来“租房”。
“我认为,现在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条款,主要是鼓励大家买房子,而不是鼓励大家租房子。”昨天,市人大代表王卓贤第一个发言,就提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我觉得这个方向应该调整,现在很多年轻学生刚刚就业,在现有高房价的现状下,只能租房,而公积金本身就是为市民改善居住提供服务的,我认为,应该采取措施,使公积金可以较多地用到租房上。”市人大代表崔獉i獉`说,上海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个别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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