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代表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向媒体公布了侵犯美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广东省去年十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据了解,2006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40件,审结案件2778件,收结案数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6件226人。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96宗,破案288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06名,涉案总值约3.6亿元人民币。公布的十个典型案件中,“诸葛酿”酒不正当竞争案曾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市场上出现同名白酒
原告A酒业公司是知名商品“诸葛酿”酒的独创人和开发、生产、销售者。2002年至2004年,A酒业公司生产的诸葛酿酒主要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销售,销售量较好,在我国南方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其后,A酒业公司在广东市场上发现被告B公司、C酒业公司生产及被告湛江某超市销售名称同为“诸葛酿”的白酒,遂将三被告诉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生产、使用、销售A酒业公司“诸葛酿”酒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及近似的包装、装潢的商品,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包装相近似使消费者误认该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A酒业公司的知名商品“诸葛酿”酒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为其所特有。本案所涉两种产品经过对比,商品名称完全相同,包装和装潢相近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B公司、C酒业公司两被告明知存在着“诸葛酿”酒,仍将自己的产品以完全相同的名称命名,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依法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B公司、C酒业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三被告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消除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记者曾卫康通讯员刘嵘、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