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直省人大代表财经小组视察广东价格工作时透露,今年年底《广东省价格条例》有望出台,对一些民生价格设立临时降价措施,如高速公路维修期间无法高速时应降价等。省人大代表们建议,确保价格总水平稳定情况下,调整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价费项目定价形式,将一些市场放开的价费项目逐步收归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目前,《广东省价格条例》(简称《条例》)已被列为省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的重点项目,将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计划7月份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争取年内出台。
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条例》(送审稿)突出关注民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生价格问题,突出增强价格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价格监测、价格异动应急处置、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同时,广东在停车费管理和药价管理方面已开始试点。目前,宾馆酒楼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计划纳入政府指导价,把所有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管理。今年,要以电力和管道燃气行业为切入点,合理确定其利润控制率,对电力和管道燃气行业价格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目前,全省有71个价区,广东今年力争全省电价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实现区域性同网同价。今后,只分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三个价区的电价,山区实行低电价。同时,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将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行业扩大到8个行业,2008年前分步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分别加价0.2元和0.05元。(记者何雪峰通讯员 高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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