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朱骏)夫妇二人违法收购药品,转卖至外地,短短5个月,非法经营数额达到382万元之巨。日前,普陀区法院一审判处丈夫林阿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妻子赵娥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林、赵夫妇二人一直赋闲在家。从1999年开始,夫妇二人看到有人做收购药品转卖获利的生意,便开始模仿起来。渐渐两人在贩卖药品的圈子内混出了名气。去年6月至11月,林、赵先后44次将各类药品托运至市外,销售给朱甲,再由朱等人先后38次将货款共计295万余元,直接通过银行存入林的银行卡内。去年7月至11月,林、赵先后21次将各类药品托运至河南省郑州市,销售给李丁,然后由李等人先后23次直接通过银行将货款87万余元存入林的银行卡内。
去年下半年群众举报林、赵夫妇非法经营药品,公安机关即对两人跟踪侦察。去年11月21日,林、赵两人在居住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了阿莫西林胶囊等127个品种的药品,非法经营额19万余元。经查证,林、赵从去年6月至11月,在上海非法收购药品并用于销售,非法经营额高达382万余元。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所查获的药品均为真药。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赵为牟取暴利,不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处罚。(文中涉案人均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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