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皇甫世俊)“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日前结束。昨天,宁夏行动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韩有为在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环保“三法”情况的会议上说,宁夏环保状况“有改善,不稳定”。
所谓“三法”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通过自治区政府几年来的努力,在全区GDP连续保持10%以上增速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主要工业产品和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全区环境质量整体有所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保护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水”方面,自治区深入开展了以改善黄河干流水质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到2006年年底,全区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53万吨,处理率达到53.28%。在“固体”方面,全区城市垃圾处理能力达到日处理2000吨,处理率达到47.42%。在“气”方面,环保部门以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防治和电石、铁合金行业粉尘污染为重点,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在发电厂等企业中实现了烟气处理回收应用。
韩有为在会议上肯定了几年来自治区政府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方面的工作,但他认为尚有许多方面需要继续完善。首先是宁夏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形势依旧严峻,政府的工作必须在“还清旧债,不添新账”的前提下继续努力。其次,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第三,应该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而环保部门则要加大对环境的监管能力,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最后,还应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污染物的回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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