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丽普)为了孩子将来能上更好的大学,我省不少家长不惜以高昂的费用在天津市买房子,以弄到蓝印户口。然而,天津市近日突然调整蓝印户口政策,将获得蓝印户口的费用提高了数倍。这让我省的很多孩子家长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25日下午,省会张女士说,3月22日,她花费26万多元在天津宝坻区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为的是给正在读高一的儿子弄个天津市的蓝印户口,将来考所更好的大学。“其实,我儿子学习挺好,只是想给孩子多加一道保险。”张女士说,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今年8月份可以拿到钥匙。但是,就在她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却听到了一个令她吃惊的消息:如果在4月1日之前不能拿到商品房的契税票据、今年年底之前不能拿到房产证,所有的努力将付之东流,儿子也不可能获得天津市的蓝印户口。其原因就是,天津市公安局蓝印户口办公室突然调整了相关规定,却又缺乏衔接性的政策,致使那些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到票证的外地购房者永远不可能获得蓝印户口。
随后,张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天津市公安局蓝印户口办公室的“通知”,“通知”上写着:经上级批准,对申办蓝印户口条件进行如下调整:自2007年4月1日起,购房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为,购买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办理1户;投资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为,200万元办理1人,解决范围为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且需有本人名下住房。落款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而此前申办天津蓝印户口的条件为:外省市人员在津购买价值4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可登记购房者和配偶及1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在滨海三区、环城四区购买25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可登记购房者和配偶及1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在五县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登记购房者本人和配偶及1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
张女士说,很多事情都不是购房者能够左右的,她的契税票据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按以上规定,就意味着孩子不能获得蓝印户口了,在天津买房就失去了现实意义,退掉房子还要损失2万多元的违约金。”
这些天,省会王女士也为天津蓝印户口事件焦虑着,她去年花60多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契税票据倒是拿到了,“但房子钥匙还没有拿到,谁能保证12月底能拿到房产证呢?”
记者发现,我省很多在天津买房的人组建了一个“QQ群”,正在热切关注着天津蓝印户口事件。由于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所要求的票证,每一位网友都很焦急,他们或讨论应对措施,或商议向律师咨询相关事宜。记者电话联系了一位来自沧州的段先生,他认为,政府有权对蓝印户口进行限办或停办,但要出台详细的政策,并且政策要有一定程度的人性化表现,不能让花费巨资的买房者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他还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来自我省和其他省份的20多个网友与他取得联系,他们打算近期到天津市有关部门问个明白,看看到底还能否搭上蓝印户口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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