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广州今年将实现国土房管局与统计局数据共享、统一发布,力争5月份按统一标准发布信息。
(4月25日《信息时报》)
不久前,广州国土房管局发布的3月房价下跌信息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信息截然相反,“房价涨跌信息打架”因此再度成为了舆论焦点,而在此之前,北京等地已经出现过多次部门间“房价信息打架”的尴尬情况。
但统一发布信息其实并不能打消我的疑虑———它不仅无法解决地方管理部门与中央有关部门之间“数据打架”的问题,而且有可能让地方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进一步失真。毕竟,国土房管局与统计局同样都是房价信息利益链条上的一环,发展地方经济不说“人人有责”,至少也是“每个部门都有责”,在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城市支柱产业之一的时候,数据的真实性往往要服从于地方经济的“大局利益”。在没有统一发布之前,两个部门之间还会由于缺少沟通而出现数据上的差异,这至少能让人们看到更多层次的房价信息。而在统一发布之后,房价信息就已经是铁板一块,如果它的真实性屈服于地方经济的大局,人们就只能被“问题数据”完全蒙蔽了。
房地产业已经成了很多城市的发展命脉,在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和漂亮的GDP数据面前,很多地方政府事实上已经成了房地产经济的“利益中人”。中央多次出台措施打压房价,却屡屡为地方政府的太极拳消弭于无形。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巨大收益,一方面则是中央的屡次调控和民众对房价过高的抱怨,地方政府选择的是在这两者之间走钢丝———在消弭中央调控压力的同时,也通过诸如“开建经济适用房”、“市长承诺降房价”、“通过管理部门发布房价下降信息”等方法来安抚百姓的焦虑情绪。但其实呢,经济适用房到底建了多少?房价到底有没有降?这些对老百姓来说都是无法破解的谜团。在这其中,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成了地方政府走钢丝时用以平衡自身的那根棍子,他们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当然会备受质疑。
要打消人们的疑虑,关键在于拓宽信息发布者的主题。也就是说,让中立的社会机构来调查发布一个城市的房价信息,因为利益的超然,这样的信息必然更有公信力。北京等地已经将法规规章的草案起草委托给了中立的社会机构,以此来破除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既然法规规章都能交由中立机构起草,房价信息的调查发布想必在技术上也不存在什么壁垒吧。关键是看管理部门有没有勇气和胸襟将有关房价的基础信息全部公之于众,让中立机构在此基础上调查发布房价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公布,并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政府部门如何破除自身对房价信息的垄断,将是这部条例很好的一块试金石。
(本报评论员 赵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