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洁)2006年,湖南省的专利申请量突破万件大关,达10249件,同比增长17%……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0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湖南省专利申请创历史新高,商标及地理标志保护进展迅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白皮书显示,2006年全省的专利申请量达10249件,同比增长17%;专利授权达5608件,增长53%。尤其可喜的是,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申请量分别增长27%、28%和129%,发明专利增长38%,占申请量的35%。截止到2006年底,湖南专利申请累计达82123件,授权42059件,分别位居全国第九和第十位。
2006年,全省共申请注册商标27000多件,核准注册商标11000多件,较前几年均有较大增长,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近50000件。其中,当年6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累计拥有驰名商标26件,居中西部地区第一位,在全国排名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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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房每天12元是上限价格
卡拉OK版权收费可以协商
本报讯(记者王洁)“12元标准是一种上限!”在昨日召开的200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刘跃伟表示,卡拉OK版权收费是由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和卡拉OK使用者来共同商定的,不同地区或是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卡拉OK企业可不同对待。
据了解,卡拉OK版权费用收取问题,国家版权局已经公布了一个包房每天12元的上限价格。“卡拉OK的收费是著作权的使用费,这种收费是法定的许可。在公众场合盈利性的使用著作权的使用费,使用者(比方卡拉OK包房)就必须缴纳著作权的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刘跃伟直言,“卡拉OK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因此版权部门、文化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不得干预。按照法律的规定该收费标准是由权利人提出,通过正常的程序上报国家版权局,由国家版权局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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