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薄继东
本报曾在2004年1月16日刊出《皖能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的报道。时隔3年之后,故事的主人公———皖能电力(000543)及其控股股东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厅级干部张绍仓,被安徽省纪委实施“双规”。
昨日,皖能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张绍仓已于2006年4月10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的职务。此后,张绍仓因个人问题被安徽省纪委实施“双规”。经公司核查,有关媒体报道、转载的“安徽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张绍仓被双规涉嫌五宗罪”一文所述张绍仓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行为和与其在公司的任职行为无关。
张绍仓被实施“双规”的消息,的确没有给皖能电力的股价走势带来负面影响。行情显示,自去年年底以来,皖能电力始终保持了良好的上升通道,近来该股的涨势甚至有加速的迹象。但这并不表明,张绍仓的问题,就像皖能电力公告描述的那样,“与公司行为和与其在公司的任职行为无关。”
2003年12月30日,皖能电力在董事长张绍仓的主持下召开了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2004年1月12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四届五次临时会议,对四届四次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书面表决,并同意其参股的安徽省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提出的经营管理层股权收购方案,决定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29.49%的股份转让给该公司的“现有经营者”。
皖能电力在公告中刻意隐去了“现有经营者”是谁的问题,但记者当即便查悉,发展投资公司昔日的法定代表人一直是张绍仓,只是在交易前不久换成了一个名叫王小林(音)的人。实际上,上述交易的实际买卖双方均为张绍仓。此举与2003年12月16日颁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刚好相悖。《意见》在管理层收购一条明文规定:“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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