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决定继续开展以小水电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治理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全面落实工程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突出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保证制度、措施、体系等方面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情况;查处施工作业现场的“三违”;检查小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等许可手续是否完备等。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部署、实施、检查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四个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是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三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四是有效遏制高处坠落、各类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年内部直属单位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利系统不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有所下降。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务求实效。
2006年通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得到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月报统计,2006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4起,死亡48人,其中水电站工程死亡32人,发生的6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均为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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