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不能脱离群众意愿,这不仅是作风建设的要求,也是群众的呼声。可以说,作风建设只是一种手段、一种方法、一种形式,而归根到底,就是看群众利益是否得到最大化保障和实现,是否真正把群众利益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这是落脚点,也是终极目标。
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就是为民服务。那么,围绕为民服务这一执政宗旨而开展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合符群众意愿为基本准则。群众满意了、高兴了、欢迎了,就说明了这些活动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风建设直接服务于群众,群众意愿是检验作风建设效果的惟一标尺。作风建设抓上去了,就能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设身处地地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所想,从而不遗余力地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群众意愿得到了维护和保障,干群关系得到了真正的融洽与和谐,又推动作风建设朝着更高层次地发展。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对作风建设图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的现象;还有的搞运动战,一阵风,沉不下去。既使下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如此种种,或许其官样文章做得有“特色”、很“亮丽”,可违背了群众的意愿,群众很反感。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检验作风建设效果,就当问一问民意、看一看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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