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成华区二仙桥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成立
4月24日,成华区二仙桥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成立。二仙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惠民办事,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为辖区经济建设起好保障作用,按照省、市、区综治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二仙桥街道成立了综合性的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孔凡平称,调处中心将紧紧围绕成华区“三新”目标和“三翻”任务,以建设“平安二仙、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拓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领域,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层次,提高处理矛盾纠纷和异常问题的能力,确保辖区和谐、平安,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合资源 开创矛盾纠纷调解新局面
一是整合辖区调解资源,做到整体互动。调处中心的建立改变了过去调解工作单兵作战的方式,将辖区综治、司法、城管、派出所、各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工作统一纳入中心管理,由中心实行集约化管理,当有矛盾纠纷案件发生时,中心可以将辖区资源进行充分合理的分配使用,达到调解纠纷的最佳途径。
二是构建全方位的调解模式,做到纠纷调解的实效性。中心网络建设覆盖全面,调解的范围较广,可以提高调解工作的实效性,反过来讲,就是必须树立全方位的调解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多途径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置得了”,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三是顺应时代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快速,社会政治环境的稳定,是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如果一个地区不稳定,矛盾纠纷突出,社会不和谐因素多,那必将制约该地区的经济建设,辖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国有老工业、企业面临改制的关键时期,困难群体较多,因此辖区的稳定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的问题,也关系着民生问题,所以要以时代的紧迫感、责任感来抓好中心的调处工作,让辖区的经济建设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快速地腾飞。
结合辖区特点 狠抓四项建设
中心成立以来,街道党工委对中心建设十分关心,因为这不仅是办事处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辖区百姓安居乐业的重大举措,关系着辖区百姓的民生问题,为抓好这项工作,中心大力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建设。
构筑三级和谐 调解网络
调处中心将构筑并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辖区单位的三级调处机构。调处中心下设三个调解室,即在办事处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调解发生在本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在二仙桥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和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主要调解群众到派出所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和110转送到派出所的矛盾纠纷;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民间纠纷调解室,主要调解本辖区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民间纠纷。辖区调处中心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调解工作联席会,了解并协调各调解室的工作情况。各调解室将调解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辖区调解中心。
同时建立调解人才信息库,主要收集四大类人员,一是辖区矛盾纠纷调解专职人员,如区派驻街道的专职律师、法院、信访等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二是有一定调解能力在群众、企业中有一定知名度,懂法律、懂政策、会做工作的干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三是富有激情、热心调解工作、并有一定纠纷调解工作影响力、调解力的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车间班(组)长及普通群众;四是心理学知识的专家和老师,他们主要负责在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的情况下,起到疏导缓解的作用。
据介绍,调解员分专职、兼职和义务调解员三种组成。其中驻街道、社区律师、二仙桥派出所驻社区民警以及聘请的区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干部主要负责治安和民间纠纷的调解;兼职调解员则主要来自于办事处党办、信访办、综治办、社计办等相关科室干部及各社区干部组成;义务调解员由本辖区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和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包括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及楼幢长、居民小组长等担任,为方便开展工作,辖区调处中心将发予聘书,调解业绩由各社区进行考核。
辖区调处中心每半年对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主要通过邀请司法部门干部、专家授课、举行讲座等方式,对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达到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调解能力、调解成功率的目的。
健全和谐 调解运行机制
为建立健全完善的和谐调解运行机制,中心依托以往调解制度,在借鉴了其他地方成功的经验,并走访了辖区单位和群众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报送制度,其中包括《领导值班制度》、《信息收集处理制度》、《分级分流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为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的运作和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依法处置,落实目标责任。据介绍,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储存、报送、反馈信息,是做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正确决策、处置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街道将信息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其中为了使信息收集准确、及时,中心还建立了“月查月报”及例会分析和预警制度,杜绝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准确登记信息的来源、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经过及分析可能出现的后果。同时明确街道各科室、社区、单位对信息的处理储存、上报程序,中心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分析处理收集到的信息,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及区稳定办。
同时中心还建立了调处规范化运作模式。中心和中心下属的各调解室,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按照职责的分工,采取矛盾纠纷的分级、分流方式,确定各自调解范围和对象,同时明确了矛盾纠纷信息的报送时限、处理权限,对矛盾纠纷调解完毕后的结案归档也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重要的措施保证了中心规范化的运行。
以人为本 共筑和谐二仙
“各种矛盾纠纷的主体都是人,要调解好矛盾纠纷就要处理好人的关系,人的关系好了矛盾纠纷自然也化解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调处中心主任张廷全介绍说,中心本着以人为本、和谐调解的理念,按照“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化解在街道”的原则,有效整合党工委、办事处和社会各种资源,在各种矛盾间搭起发现矛盾、预防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矛盾的运行机制,对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社会各类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妥善解决,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置得了”。
据统计,从元月起中心筹备试运行以来,全辖区无一起越级上访、无一起群体事件、无一起群众不满意案件的发生,实现了以人为本和谐调解的理想效果。
搭起和谐绿色通道 争当“和谐使者”
调解员段胜华称,今天社会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就业、社保、收入分配、拆迁安置、就学、就医等一系列民生工作或工程中,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
“在调处矛盾纠纷中,要做到真诚、耐心、热情、不偏、无私,公开透明,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急人所急,想群众所想,做真正为民排忧解难的‘和谐使者’。”调解员刘莉介绍说,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确保辖区平安,百姓安居,她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使自己首先成为懂法、守法,做群众的楷模。
调解员朱利伟表示,今后将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公正、严明的“和谐使者”的良好形象,做人民群众信得过,做一个让辖区群众满意的人民调解员。
以人为本 提高调解和谐度
中心主任张廷全介绍说,中心筹备试运行以来,100多名调解员认真负责,积极调处,成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起,调解可能引发群体事件2起,申请法律援助并成功调解拖欠民工工资案件1起。
半小时化解群体矛盾
2月28日上午,中心接西北路社区义务调解员范英电话:某厂有近30名该厂职工及家属堵在厂区大门,与该厂领导发生纠纷!中心立即指派王秋燕、赵本洪、赖军等3名调解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疏导,调解。
经过调查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是:某厂由于东调厂区搬迁,撤消了该厂家属区的门卫,使家属区的治安得不到保障,引起了住户不满,要求恢复门卫室,但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厂没有搬迁完之前,家属区按照以前的方式进行管理!”不到半小时调解人员与该厂负责人和家属达成了一致意见,某厂负责人和职工家属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申请法律援助化解工资纠纷
民工王某于2006年9月11日与成都某锻造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是2009年9月19日。今年1月王某向公司辞职,公司既没有同意王某的请求,也没有支付王某1月份工资。王多次到公司交涉,公司以未满合同期和人手紧缺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王找到街道调处中心,中心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街道专职调解员刘治国律师,刘治国一方面向成华区申请了法律援助,另一方面对这起工资纠纷行了调解,不到一周该公司支付了王某的一个月工资。
社区调节员“堵”住楼上厕所漏水
“这下好了!厕所污染问题终于解决了,简直太感谢你们了!”2007年1月5日,家住崔家店路237号的居民陈某对社区调委会的调解员感慨地说。
2005年底,陈某发现自从楼上住户装修卫生间后,自家的卫生间屋顶便有浸湿现象,虽然楼上住户进行了处理,但还是存在渗漏现象,随后不久开始漏水。调处中心接待投诉后,调解员刘莉、朱利伟、吴芳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从如何处理邻里关系等方面说服了矛盾双方,并请防水渗漏专业人士进行踏勘,分析了利弊,然后明确了漏水处理费用的分配办法。很快,一场困扰居民多年的房屋漏水纠纷化解了。
采写 林枫 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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