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拍卖收入将缴纳20%个税
早报讯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文,规范并完善了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获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依据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规定,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通知强调,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应给纳税人填开完税凭证,并详细标明每件拍卖品的名称、拍卖成交价格、扣缴税款额。
上述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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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个税申报带动个税收入增58%
未申报处罚轻重分三级
早报讯国家税务总局官员25日表示,今年首次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带动了个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国家税务总局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年收入达到12万元但没有申报的纳税人,应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力度轻重有别。
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
从今年开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负责此项工作的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昨天在国税总局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次个税申报,促进了收入增长,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今年3月份更是个税申报截止期临近、个税申报热烈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同比高达58.2%。”
这一增幅远高于我国一季度总体税收增幅。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12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96亿元,增长25.5%,是近年同期税收增幅最高的一年。
三类情况处罚轻重不同
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表示,对于应该申报而没有申报的纳税人,只要税务机关发现了,就会要求他进行申报,同时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林军表示,未申报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
李林军列举了三种情形: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这种情况不受任何处罚;平时已经缴足了税,但是没有申报,这种情况受到的处罚会轻一些;如果平时税款没有缴纳,又没有按照期限来申报,处罚会重一些。除了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早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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