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于呐洋自2006年2月中央部署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四百余起,打掉各类恶势力三千余个;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246件;法院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7件。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各级党委政法委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营造对黑恶势力的严打声势;法院加强审判工作,特别是审结了一批重大疑难涉黑案件;检察院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并对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予以挂牌督办;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明察暗访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攻坚力度;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和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实行跨省异地关押,对其减刑、假释从严审核把关。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确保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认真做好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对现有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逐一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对不属于黑恶犯罪线索的,也要分门别类转交相关部门认真调查,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斗争成果。二是突出斗争重点。打击操纵“黄赌毒”犯罪的黑恶势力,坚决扭转一些地方“黄赌毒”严重的状况;打击盘踞在建筑、运输、采矿等重点行业、市场的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打击农村恶势力,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提高及时发现和主动打击黑恶势力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