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警察涉黑案宣判
公安分局原政委获刑20年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3月22日,备受关注的内蒙古“6·06”特大涉黑案件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原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政委苏和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赌博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苏和团伙作恶当地已经十几年,这十几年来不少受害群众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但都没有结果。最后,此案在得到了全国“打黑”办的高度重视后,自治区公安厅于2006年6月6日成立了“6·06”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于2006年12月24日侦查终结移送内蒙古人民检察院,12月29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还同时判决,被告人苏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缴;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被告人于新江、聂子龙、何长伟、孔繁军、任红彪、陈吉平、高永刚、张俊生、恒巴图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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