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省全面实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攻坚年。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将如何进行?种子市场管理方面又将有何新举措?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种子管理局局长康忠宝。
严把“五关”依法治种
记者:备春耕时节,农民尤其关心种子的质量,而能否买到质量好的种子,关键在于种子市场的规范。今年,种子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康忠宝:今年,我们在依法治种方面将严把“五关”,开展“十查”,同时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切实加强对种子市场监管,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
“五关”为:一、严把种子企业市场准入关。制定出台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体申领条件、申办程序等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二、严把种子生产关。在种子生产的关键季节开展全省种子生产田大检查,对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生产田,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对已经造成种子质量问题的生产田,作报废处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种子质量;三、严把种子流通关。今年截止到目前,省种子管理局已组织五个执法检查组,赴12个市地23个县开展检查,直接查处经销未审定品种和假劣种子案件15起。全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已查处违法种子案件200余起,没收违法种子4.6万公斤;四、严把种子质量关。各地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对本辖区内在库种子和市场流通的种子开展质量普查,省级重点搞好抽查;五、严把品种种植关。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主要粮食作物高产优质品种区域布局规划,指导种子企业经营推广良种,引导农民选用适宜对路的品种,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
“十查”为:一查主体资格;二查经销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经过审定通过;三查销售的种子是否附有标签;四查质量状况;五查生产、经营保护品种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六查种子广告;七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八查种子包装;九查经销的种子来源是否清楚;十查准备出售的种子是否适合当地种植。
种子管销政企分开
记者: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事关我省种业发展的长远,那么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将如何进行?
康忠宝:日前,我省已经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实行政企分开。县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与国有种子公司必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分开后的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专门从事种子管理工作,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隶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国有种子公司,必须在2007年6月底前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将剥离出来的原事业单位性质的种子公司转为企业。
同时要完善“三个体系”:一是完善种子管理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机构;二是完善种子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其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监督检验能力。提高品种试验点和示范、展示区的标准化水平,为良种推广提供技术保障。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种业信息网络;三是完善种子管理法规体系。通过修订《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增强《种子法》在我省的可操作性。
助企业进入种业50强
记者:种子公司脱离农业行政部门的羽翼后,有什么打算呢?
康忠宝:国有种子公司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后,将以改制为契机,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省将鼓励国有种子公司成为种子产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人员和成果向大型种业集团公司和优势种业公司聚集,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科技创新实力;扶持在技术、人才、品种、品牌上有优势的种子龙头企业,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促进地方农业与农垦、国有与民营实现强强联合;充分发挥种子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监督种子企业建立诚信机制,通过开展种业评强活动,增强企业做大做强意识,提高产业聚集度,力争有更多的种子企业进入全国种业50强。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