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修文县龙场镇21名农户发现种下的番茄种子大多未发芽,开花挂果出现抗病力极差的现象,种植的大部分番茄枯萎,基本绝收。为了讨一个说法,这21名农户将贵阳庆丰农业种子有限公司及销售代理商周某某告上法庭,共索赔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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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6年11月初,贵阳庆丰农业种子有限公司和销售代理周某某在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片区发展“红将军2号番茄”种植户,并向当地21家农户销售数量不等的“红将军2号番茄”种子。之后,这21家农户根据该种子公司的要求,在2006年3月下旬播撒了种子。但是,第一次撒种后,农户们发现只有几户的种子发了芽,其余大多数农户家播撒的种子都未发芽。
于是,21名原告找到种子公司和周某某。协商后,种子公司无偿提供种子进行第二次补种,作相应补救。第二次补种后,农户们发现,从表面上看,发苗及初期长势表现得较好,但到了6月至8月,番茄开花挂果时期,却出现抗病力极差的现象。农户们认为,由于种子公司提供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技术跟踪服务不到位等因,自己虽竭力采取施药防治保苗措施,终因所种番茄病害严重,根本无力挽救,导致所种番茄枯萎、基本绝收。
为了讨个说法,21名农户将贵阳庆丰农业种子有限公司及销售代理商周某某告上法庭,总共索赔20余万元。日前,修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农户们的起诉,两被告辩称,不是因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种子都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才销售给农户的,不存在质量问题,收成不好主要是因为农户们的田间管理不当造成的。
经法庭调解,被告方最终愿意赔偿21名原告每户2000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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