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家照梁振海)海口的王先生高高兴兴买了新房,等到要装修时,他才发现还要向物业公司交纳“垃圾清运费”等费用。而让他不理解的是,这些所收取费用的具体数额,不管业主认为合不合理,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4月25日,记者在海口调查时发现,不少小区业主与王先生一样有着同样的烦恼。对此,律师建议说,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可以联合起来向物业公司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区业主:物业收取的“垃圾清运费”过高
王先生向记者反映,近段时间他在海口市府城中山南路龙×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刚开始装修时,被物业公司告知,根据龙×花园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业主在装修房屋时,要经过物业管理处报建,由管理处颁发《装修许可证》,业主须将全套图纸及书面材料送管理处审批,备案同时交纳装修管理押金,大户型管理押金为1000元,小户型管理押金500元,管理处在收到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业主申请装修获批后,管理处发给《装修许可证》以及装修工作出入证,装修工人每人交25元,其中5元办理入卡,20元作为押金。
让王先生不满的是,物业公司还规定业主房屋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物业公司清运,而住户不能自己请人清运。王先生认为,物业自己规定的清运费较高,大户型300元,中户型250元,小户型200元。如果是由他自己请人清运,根本不需要这么高费用。
物业公司: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
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25日,龙×花园物业管理负责人吴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小区有160户,小区之所以一律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费,是为了避免住户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乱扔。因为如果这样的话,物业公司将被有关部门处罚。至于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是按住户房屋面积大小收清运费的,办理《装修许可证》主要是防止装修随便破坏房屋,影响其他住户。记者在进一步了解到,类似王先生在装修时碰到的问题并不是少数。海口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业主装修自房屋时,除了收取一定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外,还收取电梯使用费等费用。其所收取的费用也各不相同,在建筑垃圾清运费方面,有的收到600多元,也有的收300多元。而电梯使用费一般在100元至此200元之间。
相关部门:没有规定 双方协商
物业公司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额外收取所谓电梯使用费等问题,有什么依据,其所收取的费用标准又应当为多少才算公平?海口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像这个垃圾清运费,相关的装饰管理办法中涉及到,当然户业也可以选择自已清运装修期间的建筑垃圾。如果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垃圾,其费用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由双方协商。
省物价局价格投诉举报中心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关于业主在装修房屋时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以及所谓的电梯使用费,我省颁发的物业管理体制服务收费规定中没有涉及到。“上述费用没有硬性规定,主要是靠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解决。”该人士说。
律师:业主可联合起来维权
王先生说,虽然说这个垃圾清运费是由户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定,但实际上这个收费标准是由物业公司单方面作出的,业主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谈不上双方协商。就此问题,海南海特律师事务所周庄润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这个垃圾清运费是正当的,但是所收取的数额应当合理。如果业主认为不合理,可以让物业公司解释所取费用的合理流向,并出示正式的发票。周律师说,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联和向物业公司交涉,如果物业公司仍坚持不合理的收费,则业主们可以利用手中的合法权利,通过合法程序将物业公司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