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鸟巢’钢结构安装的一名钳工,这让我很骄傲!”记者今天(26日)在国家体育场“鸟巢”建设工地边上和几位工人攀谈,把有人想要注册“鸟巢”牌安全套的消息说给他们听时,这位心怀骄傲的建设者显然很愤怒:“我不懂啥叫知识产权,可把‘鸟巢’扯上安全套,太黑了吧!”“真会那样吗?”另一位工人显然十分担心。
“把‘鸟巢’注册成安全套商标的话,有何感觉?”记者在工地附近随机问几位路人。每天上班路过“鸟巢”的一位女士说,“国家不可能允许这么胡来吧?”
记者把普通老百姓的这种担心带给了几位专家:“鸟巢”商标申请能否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并最终获得核准注册呢?
“鸟巢”不可以随便端回自己家“孵小鸡”
中国国家体育场“鸟巢”,被誉为“第四代体育馆”的伟大建筑作品,它见证的不仅仅是人类21世纪在建筑与人居环境领域的不懈追求,也见证着中国不断走向开放的历史进程。
这是几乎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商标专家董葆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今这“鸟巢”,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词汇,仅仅看一下它的问世过程,我们就会被凝聚在它身上无限的科技和人文光芒,耀得不敢睁眼:
它不仅吸引着世界上最伟大的运动员,而且吸引着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师。据北京奥组委发布的消息,包括世界建筑设计最高奖———“普利茨克奖”得主在内的全球许多最具实力的设计团队和最有才华的设计师都参与了中国国家体育场建筑概念设计方案的角逐。
分别由瑞士赫尔佐格和德梅隆设计公司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完成的“鸟巢”方案最终胜出,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关肇邺和荷兰建筑大师库哈斯等13名世界性权威人士组成的评审团队严格筛选出来的。
这样一个“鸟巢”与普通的“鸟巢”一样吗?董葆霖以问代答的语式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态度。
就有关媒体透露的商标申请人所说的“从词义上来看,鸟巢与避孕套之间的联系非常贴切”之说,记者电话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她说,许多看过“鸟巢”设计模型的人这样形容:那是一个用树枝般的钢网把一个可容10万人的体育场编织成的一个温馨鸟巢!寄托着人类对未来的希望。“鸟巢”是2008年奥运会的历史性的标志,是中国人的骄傲。
如果把这类属于国家、民族、甚至世界的光环“拿来”戴在个人头上,社会不能答应。这位人士非常坚定地表示了一种强烈的不满。
拿到“受理书”就盘算赚钱为时太早
有媒体披露说,在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申请人表示有意将此商标有偿授权使用或者协议转让,甚至于有了“80万美元”的“心理价位”。商标专家廖俊铭表示,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对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法律含义有很深的误解。
廖俊铭说,为了避免这类误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2006年9月采用了新版《受理通知书》,增加了声明、提示内容。即:声明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书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也不作为免除或者减轻申请人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证据。
廖俊铭进一步解释说,“鸟巢”商标申请目前只是被受理,做赚钱梦太早了。
遏制恶搞商标并不存在法律障碍
董葆霖指出,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什么知名度高的名称、名词,很快就会被抢先申请为商标,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卖批件,加大了国家审查负载,浪费公共行政资源,阻碍经济健康发展。他告诉记者,商标法禁止“不良影响”商标获准注册,遏制恶搞、恶俗商标并没有法律障碍,很多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如可能对东北的艺术形式带来不良影响的“二人转”避孕套商标申请,伤害到中国人民感情的日本企业申请的“三光”商标等。
“是否有不良影响的判定标准应该是社会公众的普遍认识和一般反应。”廖俊铭对记者说,比如,以名人的姓名或者其谐音字作为商标,会侵犯名人的姓名权或者名誉权;重大事件或者名胜的名称是社会公共财产,不应被某一个人或企业注册成商标据为己有,有一些词具有特定含义和象征意义,如果注册在某些商品上会产生反面的联想和影响。
廖俊铭从专业角度分析认为,任何商标的注册申请受理后,都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虽说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与审查、审批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对审查标准的把握尺寸均有关系,但“鸟巢”安全套商标申请不容易被核准注册。因为,即便某位审查员“打了一个盹”让它通过了初审,关怀“鸟巢”的人们还可以启动异议等一系列救济程序捍卫“鸟巢”的神圣。(姚芃)(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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