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泰山等第一批19座著名风景名胜山峰高程新数据公告如下:
一、泰山玉皇顶,高程数据:1532.7米;
二、华山南峰,高程数据:2154.9米;
三、衡山祝融峰,高程数据:1300.2米;
四、恒山天峰岭,高程数据:2016.1米;
五、嵩山峻极峰,高程数据:1491.7米;
六、五台山北台叶斗峰,高程数据:3061.1米;
七、云台山玉女峰,高程数据:624.4米;
八、普陀山佛顶山,高程数据:286.3米;
九、雁荡山百岗尖西峰,高程数据:1108.0米;
十、黄山莲花峰,高程数据:1864.8米;
十一、九华山十王峰,高程数据:1344.4米;
十二、庐山汉阳峰,高程数据:1473.4米;
十三、井冈山五指峰,高程数据:1597.6米;
十四、三清山玉京峰,高程数据:1819.9米;
十五、龙虎山龙虎峰,高程数据:247.4米;
十六、崂山巨峰,高程数据:1132.7米;
十七、武当山天柱峰,高程数据:1612.1米;
十八、青城山老君阁,高程数据:1260.0米;
十九、峨眉山金顶,高程数据:3079.3米。
即日起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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