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知识产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侵权损害赔偿可由当事双方协商。昨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5种计算方法及适用顺序。
据悉,《意见》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该《意见》共33条,规定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5种计算方法及适用顺序。为使知识产权侵权案更多地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当事双方的互赢,当事人双方协商赔偿数额被列为第一种计算方法。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适用顺序,《意见》规定首先采用当事双方的协商数额;双方无法协商确定赔偿数额的,权利人可选择以其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请求赔偿,在庭审辨认终结之前其可以根据法院确认的事实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计算方法等。当以许可费或转让费计算时,侵权人的侵权使用方式、时间、范围以及侵权情节将确定赔偿数额的大小,一般为许可费的1-3倍;造假、贩假或多次侵权等情节严重的行为适用较高赔偿。此外,在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时,如权利有证据证明自己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在50万元以上,但具体数据难以确定时,可在法定赔偿50万元以上确定合理赔偿数额;权利人提出的精神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重青报记者 彭述罡 实习生 鲍茶英
2006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公布重青报讯 (记者彭朝君)今天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晞朦昨日表示,截至2007年3月底,我市共有注册商标25857件,著名商标250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7件,在西部地区居第二位。其中,2006年新增“谭木匠”、“陶然居”、“金夫人”、“鑫源”4件驰名商标,并且市政府首次对已获得驰名商标的17家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公布了2006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这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重庆洋田塑钢销售侵犯“实德型材”、“海螺型材”注册商标商品、重庆浪乔针纺销售侵犯“PLAYBOY”(花花公子)、“NIKE”(耐克)等注册商标商品、重百大楼北碚商场销售侵犯“特别特”注册商标商品、范贤友销售侵犯“啄木鸟”注册商标商品案、重庆威星橡胶冒充注册商标、张炜销售侵犯“红旗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重庆元隆装饰侵犯“GMT”注册商标、熊夕冰销售侵犯“CAROGDEL”及“鳄鱼图形”注册商标商品等。另据了解,去年,我市共注册农产品472件,注册地理标志“奉节脐橙”1件。2007年1至3月,全市共注册农产品商标120件,“城口老腊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已初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