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立户
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到所辖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立户。用人单位立户后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和《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就业登记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二)资料审验。1、首次办理就业登记需到窗口审验。
网上申报后,由用人单位持《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和下述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就业登记资料查验。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用人单位与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需提交原件,窗口工作人员收责任书后在就业登记本盖上已收印章);
(2)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需员工签名,单位盖章);
2、日常办理由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劳动部门网上审验。
3、其他相关资料的申报
(1)深户居民需提交《就业登记个人信息表》;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A、使用在校实习生的,需提交用人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学校实习生的花名册。
B、使用内地派进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内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C、使用兼职人员的,需要提交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证明;
D、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下的,需提交员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原件;
E、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交员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原件;
F、已招用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需提交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和工种岗位情况。
(三)年度审验
每季度抽查用人单位《年度办理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就业终止
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在7日内登录网址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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